
1. 服从(obedience)的定义
个体因为外界给予的压力,而做出符合外界要求的行为。这样的外界压力有两方面: 一是来自拥有权力者的命令,若不遵从便很可能受到惩罚,一般生活中对老师、军官、上司、父母等的服从即是属于此情况;二则是有一定组织的群体规范,比如法律、行政命令、组织章程、约定俗成的惯例等。从众和服从同样都是因为压力而产生的行为,但不同的地方在于,「从众是自发的,外界并没有强迫或者命令个体必须这么做」,个体纯粹是为了使自己内心平衡才会有如此作为;而服从却是被迫的,不管对命令和规范是否理解都必须去做,若是不从就会受到惩罚,没有任何通融以及选择的余地。
4.影响服从的因素
命令者:
a.权威性
当命令者的权威越大,服从命令者的比例也会越高。在米尔葛兰实验中,受试者被告知进行这项实验的召集者是耶鲁大学一位极具名望的心理学家,此时受试者服从的比例相当的高,但是如果换成实验助手来向受试者解释流程并发号施令,服从命令而执行到最后的比例只会剩下20%。
b.监督:
当命令者在场监督被命令者时,被命令者会感受到较大的压力,因此服从的比例也远高于命令者不在场的情况。米尔葛兰的电击实验中,若命令者是以电话发号施令而非与受试者面对面时,受试者执行到最后的比例降到25%以下。此外也有受试者会趁命令者不在场时偷偷降低电击的强度。
c.逐步提出要求:
命令者一开始提出的要求不能太高,要慢慢地提出,以增加服从者的比例。这可用罗伯特‧齐欧迪尼六大原则中的承诺与一致原则来解释。实际上米尔葛兰的实验正是应用此原则中得寸进尺法的好例子。第一次的 15 伏特电击,扮演老师的受试者认为对学生不会造成太大伤害,通常都会执行。而依序每次慢慢往上增加 15 伏特,伤害的增加也不会太过明显,直到电极伏特数高到某种程度,受试者开始意识到继续下去会对学生造成伤害或者发现已经造成伤害,而想退出实验时,通常情况已经变得很严重了 (电压已经很大了)。当受试者越晚意识到自己对学生造成的伤害,要退出实验就变得更加困难,因为退出实验就意味着承认自己之前判断错误。若是之前造成的伤害越大内心罪恶感也会越大,因此通常都会持续执行到最后。到了最后几个伏特数时,受试者已经放弃抵抗命令,只希望能快点完成实验,离开使他们感到不愉快的情境。
服从者:
a.道德水平:
当权威者的命令违背了社会上的道德标准时,道德水平越高的人服从的比例就越低。在电击实验结束后,米尔葛兰用柯尔伯格的道德判断问卷对扮演老师的受试者进行调查,结果发现道德水平处于第五及第六阶段 (第三个层次)受试者,有75%拒绝完成实验,而处于第三及第四阶段 (第二个层次) 的受试者只有12.5%拒绝。
b.人格特质:
米尔葛兰在实验后亦对受试者进行人格测验,结果发现大部分服从到最后的受试者的人格特质都有偏好权威主义的倾向。这类人很重视社会规范与传统,一方面对于权威的命令有着高度的信任与服从性,另一方面又喜欢以权威自居,压制地位比自己低的人。
c.文化背景:
不同民族通常有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服从行为上会有不同的表现。甚至是同个民族的不同世代,也会因为受到外来文化的洗礼,而产生不同的表现结果。一般而言,相较于处在崇尚个人主义的文化,生活在集体主义文化背景下的人服从的比例会较高。
情境因素:
a.旁人榜样:
前面章节中提过,当团体中出现异议者时,受试者的从众比例会大幅降低,相似的情形也出现在米尔葛兰的服从实验上。如果在实验执行时,权威者不是一对一命令扮演老师的受试者,而是有许多受试者一起在同一个房间里接受命令时,只要有其中一位受试者拒绝服从,其它人的服从比例也会降低。
b.缓冲:
当执行命令者 (老师) 与受害者 (学生) 的距离相隔很远,或者执行命令者看不到 (或听不到) 受害者的反应时,执行命令者的服从比例会提高。这是因为当执行命令者与受害者距离很远,或者无法了解受害者情况时,会为执行命令者提供了一个缓冲。他无法立即感受到受害者的痛苦,因此心理压力变小了。在米尔葛兰的实验中,若是将学生与老师关在同一个房间,则老师的服从比例会从 65%降到 40%。此外当执行命令者并非透过自己的行动直接伤害受害者时,服从的比例也会变高,这是因为中间有机器或其它人代理了攻击的角色,为执行命令者提供了一层良好的缓冲。在米尔葛兰实验中,电击仪器上的操作钮就是一个缓冲,让执行命令者觉得自己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 (按按钮),并不需要负起太大的责任。但是如果实验条件改成老师必须把学生的手按在电极上才能施予电击,则服从的比例会降到30%,这是因为比起按按钮的情况,老师 (执行命令者) 在此情境下比较容易意识到自己真的在伤害别人,并且这个伤害是由自己直接造成的。

瘾欢